平顶山冷藏货车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布:8人遇难,责任多方
2024年6月15日21时27分,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洪庄杨镇境内,兰南高速平顶山站出站口西侧约500米处,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震惊了整个社会。一辆轻型厢式冷藏货车在行驶至该路段时,车厢内发生了严重的窒息事故,导致8名女工不幸遇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953.46万元。这起事故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痛,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的深刻反思。
日前,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正式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经全面深入的调查与分析,这起被称为“6·15”的较大窒息事故,其根源在于多方面因素的交织与失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轻型厢式冷藏货车挂靠公司——平顶山众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能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挂靠车辆的管理存在严重疏漏。同时,车辆驾驶人任勇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违法违规地使用厢式冷藏货车进行载人作业,且存在人货混装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了事故的风险。
调查还发现,事故车辆装载的货物中包含了大量使用干冰作为保鲜剂的食品箱。在密闭的车厢内,干冰迅速升华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导致车厢内氧气含量急剧下降,最终引发了窒息事故。而这一系列连锁反应的背后,是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在安全管理和监管上的严重失职。
事故相关单位中,平顶山众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作为挂靠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史正东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未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疏忽。河南省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虽然与此次事故无直接关联,但其作为物流行业的领军企业,也应在行业规范和标准制定上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合作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平顶山浩之锐食品有限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和使用方,其法定代表人朱永昊同样未能尽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事故发生当天,顺丰平顶山分公司的收派员在20时57分许完成了刷码接单装车作业,将包括398箱使用干冰保鲜的食品在内的货物装上了厢式冷藏车。随后,收派员离开浩之锐公司,而10名女工在21时09分许工作结束后,照常自行进入车厢内准备搭车返回位于兰南高速平顶山站出站口西500米处的住处。然而,她们并不知道,一场灾难正在悄然逼近。
21时27分许,当车辆到达预定地点时,坐在驾驶室的女工马红歌下车去车尾打开车厢门,眼前的景象让她惊恐万分。车厢内的8名女工嘴唇发紫、互相拥挤着、已经处于无意识昏迷状态。马红歌立即呼喊驾驶员任勇下车救人,但遗憾的是,由于窒息时间过长,8名女工最终未能挽回生命。
事故发生后,平顶山市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并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厢式冷藏车驾驶员任勇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6月30日被批准逮捕。同时,平顶山众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正东和平顶山浩之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永昊也因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被追究相应责任。
为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调查报告提出了多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开展厢式货车违法载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针对此次事故中暴露出的干冰使用和管理问题,相关部门也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包括加强对干冰等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其储存、运输和使用流程,防止因不当使用而引发安全事故。同时,还要加强对冷藏车等特种车辆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防止因车辆故障或违规使用而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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