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能为民生带来多大改变?
发布时间:2025-03-17 10:24:20来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 8 方面 30 项重点任务,其中多项任务涉及医疗卫生领域。
《方案》提出,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儿科服务年行动,加大儿科服务供给。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加大综合医院夜间儿科门 (急) 诊开放力度。
《方案》要求,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2025 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方案》还提出,优化 “一老一小” 服务供给,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支持地方试点探索、整体推进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发展抗衰老、银发旅游等产业,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场地支持和运营补助等。
新华社北京 3 月 16 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现就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
(一)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
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结合形势变化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技能培训行动,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二)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
多措并举稳住股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加快打通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 (职) 业年金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堵点,强化央企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等行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提能增收行动,持续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实施农产品 “三品一标” 行动,促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强化产业联农带农。
(三)加大账款清欠力度
加快推进落实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对拖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账款 “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失信约束,健全清欠长效机制。
二、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
(四)减轻居民税费负担
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符合条件的新购住房给予契税补贴,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五)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
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2025 年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2025 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推动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六)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帮扶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推动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提高专项救助水平,强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等。
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
(七)优化 “一老一小” 服务供给
推进全社会适老化改造,支持地方试点探索、整体推进多层建筑加装电梯和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发展抗衰老、银发旅游等产业,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托幼一体服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场地支持和运营补助等。
(八)扩大文体旅游消费
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一批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各地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等活动,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推动景区提质扩容,优化旅游服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九)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合作。发展智慧医疗,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县域医共体。规范发展医疗美容、健康体检等服务。
(十)发展教育培训服务
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加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规范校外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发展终身教育。
四、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十一)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
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支持换购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 (手环) 3 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十二)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
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十三)延伸汽车消费链条
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动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给予补贴。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充电网络布局,提高充电服务便利性。支持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汽车文化等产业发展。
五、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十四)推进商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完善重点领域标准,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开展标准领航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实施先进标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团体标准建设,培育发展优质品牌。
(十五)加强质量监管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等重点领域质量追溯平台建设。加强消费投诉处理,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
(十六)推动绿色消费
开展绿色消费创建行动,推广绿色食品、绿色家电、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加强绿色消费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加强绿色产品认证机构监管。
(十七)发展数字消费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 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应用。培育壮大数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互联网 + 医疗健康”、“互联网 + 养老” 等。加强数字消费安全保障,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六、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十八)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消费投诉调解和仲裁。加强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十九)优化消费基础设施布局
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完善社区商业配套设施,打造 15 分钟便民生活圈。加强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电商和快递物流发展,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渠道。加强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消费便利性。
(二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
加强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推进服务质量监测和评价,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加强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十一)促进夜间消费
加大对夜间消费集聚区域的经营活动场地、公共交通运力、临时停车泊位等配套保障力度。鼓励各地打造一批夜间消费集聚区,丰富夜间消费业态,延长夜间消费时间。加强夜间消费安全保障,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环境。
(二十二)推动农村消费升级
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农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农村消费促进活动,推动优质商品和服务下乡。加强农村消费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二十三)促进信用消费发展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推进消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主体给予激励,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用消费产品和服务,发展消费金融。
七、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二十四)有序减少消费限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清理对消费的不合理限制,不得搞 “一刀切” 和层层加码。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分年限保障 “久摇不中” 无车家庭购车需求。引导地方有序开展传统民俗类消费活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社会集团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商户评级等采购门槛。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准入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鼓励各地区对促销活动、社区集市、户外展示、招牌设施设置等简化审批流程,实行线上即报即办。以跨部门联合方式提升监管抽查效率,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
八、完善支持政策
(二十六)加强促消费政策协同联动
改革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促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构建更加有利于促消费的政策体系。
(二十七)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
更好统筹投资和消费,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推动实现投资效益提高和消费扩容升级的良性互促。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加力支持教育医疗、技能培训、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项目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文化旅游等领域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二十八)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
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将促消费同惠民生、补短板结合起来,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能力,更好发挥消费在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拉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九)强化信贷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2025 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三十)完善消费配套保障措施
鼓励各级工会将经费用于节日慰问品、职工健身、文化体育等消费领域。加力实施消费帮扶,加强产销精准对接。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健全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加强买方分地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统计,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提振消费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协同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加快形成工作合力,稳定市场预期,扎实推动提振消费各项政策措施更快更好落地见效。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